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
7月31日上午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山东法院2024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。
行政审判白皮书中提到,有的当事人围绕一个争议提起多个诉讼,浪费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,当事人又该如何更有效地提起行政诉讼?针对这一问题,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海燕进行了解答。
王海燕表示,当前,行政诉讼“一人多案”“一事多案”的现象仍然存在,不仅增加了当事人诉累,也使矛盾纠纷难以得到快速有效解决。王海燕结合山东法院行政审判实践,站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角度,给当事人提出了三点建议。
聚焦核心争议,避免拆分诉求。很多行政争议往往涉及多个环节,但实质诉求通常较为明确,如征地拆迁案件的核心争议是补偿或赔偿问题、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心争议是处罚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,当事人要围绕核心争议收集证据、提起诉讼,避免因诉求分散导致“一事多案”,既增加诉讼成本,又加大纠纷处理难度。
理性选择诉讼时机和被告。当事人面对行政争议要保持冷静和理性,注意起诉期限、遵循复议前置规定等,尽量明确争议涉及的行政机关,避免错列被告,充分考虑法官对适格被告和管辖法院的释明引导,避免盲目诉讼。如有的当事人为提高管辖法院层级,故意增加县级政府为被告,最终被法院驳回,造成诉讼波折。
优先选择诉前程序处理争议。对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、行政争议诉前和解、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等程序处理的争议,可优先通过这些途径处理,这样既能提高解纷效率,降低诉讼成本,也能为行政诉讼固定证据。如行政协议案件,诉前通过协商、审计等方式确定相关损失,可以为后续诉讼处理争议奠定基础。
“总之,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要以‘实质解决问题’为目标,而非单纯追求诉讼数量,这样才能更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”王海燕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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